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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它喜欢肉干。”

    天狂喃喃着继续伸手向前,亲眼看到的变化给了他更多信心和胆量。终于,指尖颤抖着触摸到迅猛龙体表鳞片的一刹那,天狂清清楚楚感受到这头食人巨兽轻微抖动了一下,它没有张口攻击自己,也没有在第一时间闪身离开。

    它低下头,默默注视着自己,就像文明时代相亲男女见面,充满了审视与挑剔。

    “扶住它的背,骑上去。”天浩在旁边鼓励。他知道迅猛龙会接受自己这样的动作,但无法确定它们是否会接受天狂。

    这很重要。

    这是一个野蛮疯狂的时代,想要在这个陌生的世界立足,掌控更大的权力,就需要同样野蛮疯狂的想法和计划。

    马为什么能骑?

    这是文明时代生物学家绞尽脑汁也无法找到答案的问题。

    在全世界毁灭背景下自动激活的冷冻精子库再造了人类,基因得到全面改良的北方蛮族早已适应了辐射环境。他们可以自由进入这片区域,只要确定有办法驯服变异恐龙,磐石寨的实际控制区就能成倍扩大。

    打造一支以变异迅猛龙为基础的骑兵。这种肉食怪兽在战场上将所向披靡。

    还有变异三角龙,天浩同样将它们列入了计划。基地所有车间尽毁,造不出枪炮,造不出子弹,但我可以建立一支“生物坦克”部队。体量超过二十米的三角龙,它们足以碾压一切。

    天狂终于骑在了迅猛龙背上。整个过程与其说是“骑”,不如说是“爬”。没有鞍鞯,他的动作显得极其笨拙。离开地面数米的高度使他有些眩晕,双手紧紧抱住迅猛龙细长的脖颈,确保不会掉下来。

    “感觉怎么样?”天浩的心情比刚才好多了。

    “神灵在上,我竟然骑着一头怪兽……”天狂狠狠掐了一下大腿,确定这不是在做梦。

    “你可能是这个世界的上第一位龙骑士。”天浩认真地说。

    “什么是龙骑士?”天狂有些疑惑。

    天浩一阵语塞。

    在文明世界,龙骑士是个意义丰富的词。某些相貌特殊的妹纸被称之为“恐龙”,与她们有着超乎友谊亲密关系的男人就是龙骑士。

    “它们不是马。刚才你也看见了,它们吃肉。”天浩觉得自己的思维方式需要改变,随口敷衍着,寻找适用的解释字句。

    天狂虽然粗豪,却不是傻瓜。他轻轻拍了一下迅猛龙的脖颈:“老三,你为什么把它们称之为龙?”

    “它们不是龙。”天浩想也不想就张口否认:“至少不是真正意义上的龙。”

    天狂更疑惑了:“龙是什么东西?”

    “一种伟大的神灵,一种必须崇拜的图腾。”天浩回答得异常坚定:“它有牛族的臂膀,鹿族的角,狮族的鬃毛,虎族的爪子,鹰族的眼睛,豕族的鼻子……总有一天,所有人,整个世界,都将匍匐在龙的脚下。”

    ……

    鹿族领地,牡鹿城。

    很少有人仅从第一眼就喜欢上这座城市。作为必不可少的防御性建筑,牡鹿城的城墙很糟糕,没有砖,也没有石头,从城头到墙基,所有一切都是用木模干燥后的土块建成。为了增加墙体坚固指数,人们在土块里添加了稻草茎秆,整个城墙看上去很粗糙,毫无美感可言。

    相比之下,位于牡鹿族领地外围的流云城情况就好得多,有着砖石结构的高大城墙。这在某种程度上代表着族群统治者的意志与思维脉络————如果连防守严密的外围城寨都被敌人攻陷,位于领地核心的族群首都也就失去了存在价值。

    有限的资源要用在刀刃上。

    族长鹿庆元焦躁地走来走去,愤怒的面孔看上去无比狰狞。他双手互相绞着,大拇指在虎口中央旋转着拔出,又以更加强烈的力度狠插进去。

    潜伏在雷角城的探子发回消息:蒙香寨的覆灭是雷牛族所为。详细计划与攻击路线暂不明确,但牛族军队的出发位置已经探明,就是已经废弃的青龙寨。

    王座位于议事厅正中,两边顺序摆着十多把椅子。除了三个儿子,有资格进入这个房间的人不是牡鹿族长老,就是身份尊贵的统领。

    次子鹿庆南性子暴躁:“父亲,让我带兵出征吧!必须让雷牛部的人血债血偿。”

    一个身材高大的统领从椅子上站起来,面对鹿庆元躬身行了一礼:“大王,二王子说得对,这次我们必须从牛族人那里讨要说法。两族相邻几百年了,他们总是越过边界袭击我们的领地。以前只是小打小闹,偶尔几个人口数量少的寨子也就罢了。但是这次他们竟然对蒙香寨下手,那可是足足三千人啊!如果这次我们没有反应,还是像以前那样不为所动,那么下一次,他们的目标就会是流云城。”

    对面,身穿黑色棉袍的部族大巫冷哼了一声:“嘴上说得好听,我们拿什么打?牛族人善战,他们掌握着最精湛的锻造技术。早在二十年前我就说过,雷牛部必定是我们牡鹿部的大敌,必须早做准备。可是你们有谁把我的话真正听进去?他们需要布匹,用武器与咱们交换是笔双方都能受益的好买卖。只要达成供需协议,我们就能与牛族和平相处,还可以通过供应布料的方式源源不断获得武器和盔甲。可你们呢……德耀,你一直反对我们与牛族人交易,每年产出的布料大部分用来与南边的狮族人交换粮食。现在好了,牛族人打到了咱们眼皮子底下。你倒是给我说说,仓库里那些腐朽生锈的刀枪,还有破破烂烂的盔甲,这就是你口口声声要与牛族人开战的底气吗?”

    “巫智,你什么意思?”德耀是拥有姓氏的牡鹿部贵族,掌管着多达上万的军队。他脸色微微有些发红,恼羞成怒抬手指着对面厉声叫道:“我们的土地要种棉花,用布匹换粮是大王的意思。二十年……如果每年都把布匹换给牛族人,我们要那么多的盔甲和武器做什么?我们要的是粮食,粮食!”

    “哼!除了嘴上说得好听,你还能干什么?”巫智用嘲笑的目光看着对面:“别以为我什么都不知道,每年从狮族换回来的粮食有很大一部分被你截留下来用于酿酒,真正分发到各个城寨的部分能有一半就不错了。”

    “我们需要盐!”鹿德耀针锋相对,寸步不让:“用酒才能从豕族那里换到盐。”

    巫智的冷笑声更大了:“我只看到一枚一枚的银币装进你的口袋。别说我没有提醒你,那是狮族搞出来的玩意儿,你把它们当做宝贝一样藏起来,究竟是能吃,还是能穿?”

    “够了!”烦躁不已的鹿庆元爆发出怒吼:“现在不是说这些事情的时候,要吵架就给我滚出去!”

    每一个统治者都会面临各种麻烦,鹿庆元也不例外。

    他在心里计较得失。

    制定族群政策很难,目光超卓的伟大领袖终究是凤毛麟角。不要说是二十年,就算五年,甚至两、三年后的变化也很大。其实巫智和鹿德耀之间的争论孰是孰非并不重要,那就是一锅稀里糊涂的烂米粥,无法分清上下轻重。

    鹿族需要粮食,需要铁器,需要盐,需要各种各样的生活物资。尤其是牡鹿部,刚好夹在几大部族之间,领地面积就这么大,每年种植棉花或粮食都有定数。这种多了,那种自然就少。更糟糕的是牡鹿部无法拓展领地面积,被迫限制人口数量。

    鹿庆元从未想过要与牛族人全面开战。那样做是自寻死路。就算战争规模限制在雷牛部与牡鹿部之间,自己仍然不是对手。

    难道就这样算了?

    他实在咽不下这口气。

    长子鹿庆东离开座位,在众人注视下走上王座台阶,他凑到很近的位置,用只有两个人才能听见的声音低语:“父亲,我们可以仿照雷牛部的做法,攻击他们边境上的某个寨子。”

    鹿庆元在沉默中缓缓抬起眼皮,用复杂的目光看着鹿庆东。

    他其实并不喜欢这个儿子。首次成为人父的喜悦随着次子和三子接连降生被冲淡了许多。“爱到三岁恨到老”,文明时代的谚语经历了漫长时间考验。鹿庆元知道自己能力有限,而且上了年纪,永远不可能成为传说中被无数人敬仰的部族领袖。每天看着水面倒影里苍老的面容,抚摸着白色头发,他心里总会生出说不出的恐惧。

    长子从年轻时代就表现出部族首领应有的诸多特质。他聪明,对很多事情有着特殊见解,与部族各方面势力都有交集,优秀公平的处理方式得到所有人一致认可……但越是这样,鹿庆元对长子的戒备就越深。

    干掉亲生父亲取而代之不是什么新闻。现在的狮王就是最好的例子。他起兵造反,攻入部族主城,当着所有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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