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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炊烟之下是热闹的部落餐厅,每人面前是满满一大盘蟹腿肉,白嫩细腻,鲜香诱人。

    盘边一大海碗的蟹黄羹,金黄欲滴,蟹黄更是让人垂涎,口水不由自主如瀑布般淌了下来。

    八人围坐餐桌,中心放着两个巨大蟹螯将大大的餐桌挤得满满当当,蟹螯并不完整,被分成一截截,共有九段,好像使用某种钝器砸开,裂口极不完整,有些裂口更是一滩烂泥,蟹肉模糊。

    八人吃得不亦乐乎,开怀畅饮,庆祝自己来到黑暗地下城,驯服猎杀者,享受蟹腿肉。

    孙闵无疑是餐桌上的焦点,没成功击杀多螯蟹,将心中压抑的怒火转嫁到了烤熟的蟹螯上,吃完满满一盘的蟹腿肉,顾不上品尝蟹黄羹的美味,伸手抓向曾让他差点送命的蟹螯,狼吞虎咽般海吃起来。

    说是海吃,几乎与狂塞无二。

    瘪平的肚子,肉眼可见的速度膨胀开来,咕噜噜里面直传响。

    众人哑然失笑,皆嘲笑他没出息,边吃边放屁。

    孙闵不屑,一个劲的狂吃猛塞,直到肚子吃不下,快要胀爆,这才长长吐出一口气,猩红的双眼变得清明起来。

    文起放下手中蟹肉,面带微笑的看着结束战斗的孙闵,孙闵并不觉得尴尬,冷笑道:“我这是被气得,不是憋屁憋的,放屁!我怎么也会注意自己的形象。”

    云容笑道:“我们也没说你放屁,显然是你自己心虚。”

    孙闵哈哈一笑,不再言语。

    众人失笑,收回戏谑的目光,自顾自享受美食。

    饭后百步走,能活九十九。

    晚饭过后,包餐一顿的文起走出餐厅,此时的部落周围缀满了发光的萤光虫,被萤光虫装点犹如白昼,星光璀璨,即使身处地底,抬头也能仰望苍穹银河,欣赏萤光虫带来的金灿光芒。

    这可是用十几大桶的树脂黏液才驯服成功的萤光虫,光能何其不充沛,不旺盛?

    文起漫无目的在部落散步,消化食物,走着便到驯服成功,威风八面的猎杀者身前,头顶抵着下颚,猎杀微微低头,下颚还要比文起高出一头。

    孙闵心潮澎湃,绕着猎杀者转了三圈,啧啧称奇,由衷赞叹:“这家伙真威风,壮的有点不像话,四爪、胸腹、耳朵还都能发光,跑起来肯定飘逸带感。”

    两人想法不谋而合。

    雄壮高大的猎杀者有如猫一般的利爪,可以随意伸缩,这就表明上树,爬墙不在话下,甚至轻而易举,所以才有两头猎杀者躲在高大的红杉巨松上,伺机偷袭。

    天色已晚,可四周却是光亮异常,好像不眠夜城,到处都是光,有些高大的蘑菇更是亮的让人眼晕。不敢直视。

    夜晚有个好处,就是发光的动物极易分辨,寻找,察觉也要比白天轻松的多。

    “要不咱们出去溜达溜达,总在部落里闲逛,也不是消化食物的最佳方法。”

    孙闵抚着臌胀的大肚腩,建议道:“不去远处,就在四周转转,远了路也不熟,不方便返回,晚了休息划不来。”

    文起也有想到四周转转的心,猎杀者驯服成功,这个想法就越加强烈,难以压制,再看向身后的六人,皆是点头带笑,意见一致。

    “好,那咱们就外出转转。”

    李木彤将猎杀者专用的鞍做了改动,披上轻薄铁甲,并把一座增至两座,一来可带孙闵外出,另外遇到险情,两人可乘大狗奔逃,一举两得。

    自部落正门向北大路坦荡,古木参天,大如伞的蘑菇参差错落立在道的两边,如阶梯般的岩石层层叠叠,高的能有数十米,矮的也有两三米,上面有闲逛的恐熊,远古大角鹿,缝隙间发光的苔藓,蕨类植物将石壁照的光亮清晰,黑暗无处可逃。

    “这地方可真美,如此看我是没白来,的确好过满世界一个颜色的灼热之地。”

    孙闵坐在文起身后,猎杀者跑的飞快,一溜烟跑出部落四五里,距离不算近,且背负两人,包带武器装备,这般沉重,竟然大气都没穿上一口,中间,纵跳飞跃数个拦路大石,看都不看上一眼,轻而易举,家常便饭。

    一路奔驰,跳跃,文起目光所及并没发现新的生物,恐熊、远古大角鹿都是荒芜之地所有,只不过身体发光,萤光虫也算不上新鲜生物,家里漫天都是。

    倒是在跃过第三个拦路大石,文起见到右侧石壁上有三头猎杀者正在分食一头发光的副栉龙,对于掠过身下的文起满不在意。

    “诶,这东西好玩。”

    就在文起打算返回部落时,孙闵突然指着身前草丛中一只发光的“狗”,好奇道:“这是狗吗?怎么头上还有个灯泡,尾巴尖也是亮的。”

    孙闵作为遗弃者是无权接受尖碑提供的情报,没有情报的他就是一张白纸,对啥都好奇。

    文起不同,早在驯服猎杀者时便将暗黑地下城中的奇异生物在图鉴中看了一个遍,不能样样对上号,但也**不离十。

    只是这头灯泡犬,让人有些唏嘘。

    闻声,目光顺着指尖望去,却见一只长相极似狗的生物,优哉游哉走出草丛,大小不过一个小臂,甚至还要小些,圆嘟嘟的身体,短小的四只,猛一看就像是个大虫子,要不是它头像京巴犬,只是嘴又咧到耳朵下三寸,文起绝不会往狗的身上想。

    对照图鉴望了好一阵,这才确定眼前这个家伙就是图鉴中呆萌的灯泡犬,无毛,皮肤褶皱,粗糙,面扁平,头顶有一柔软如触须般的肉管,一头连接天灵,一头则是猫眼大的发光球,悬在头顶,摇摇摆摆,不知何时会掉下来。

    尾巴短小,像是一个突起,尾尖也有一个猫眼大的发光球,两球交相呼应,将丑陋却不失呆萌的灯泡犬照的更加可爱,令人有种想要抱回家的冲动。

    “遇到便是缘分,跟我走吧!”

    不待孙闵开口,文起破天荒的将灯泡犬一把揽在怀中,小家伙初时惊惧,在文起怀中瑟瑟发抖,一双大如汤勺的眼睛,惊慌的望着文起,并没有挣扎反抗,这点到与图鉴中介绍信息一致。

    在发现文起对它并无恶意,这个小家伙倒是非常乖巧,甚至很大胆,慵懒的爬上文起肩头,似犬非犬的叫了两声,头顶,尾尖,猫眼大的灯亮的更盛了。

    这还没驯服,不知道驯服后,这家伙会多亲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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