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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尚口镇,这镇子本来贫困得很,房屋陈旧失葺,街道坑洼不平,镇中居民除却日常油盐,囊中并无余资,可一切都已变了。

    十四年前,小镇来了个外地人,这外地人是个财大气粗的主,马上便在镇上购置一大块土地,高酬聘请建房师傅为其建了栋美轮美奂,雄伟壮丽的宅邸,然后又在镇子置买了四五十个佣人。待宅邸建好后,又大宴三天三夜。然后择定良辰吉日入住。

    那外地人在此间德名日隆,在镇中无人不知,无人不晓,言语谈及无不敬仰尊重,盖因外地人自入住后,不仅整治尚口镇恶霸刁民,还帮助尚口镇人民渐渐富足起来,与以往实在云泥之别。

    尚口镇最气派,最华丽的便是这外地人的府宅,门口俨然两座石狮雄踞左右,然而最令人注意的是,石狮口中衔的却是个闪闪发亮的大金球,这着实能令人冒死盗窃,但自从衙门将盗窃者发配充军后,镇中人对金球再无丝毫觊觎之心。悬于大门正上方的匾额长六尺,宽两尺,赫然刻着“诸葛府”三个大字。门口两根黄花梨大柱上镶着一对楹联,上联是“脚踩五岳临清风已不堪忆”,下联是“望子成龙膝下足余以为乐”。

    这外地人一切都仿佛那么讲究,那么奢侈。但仍有两件让尚口镇人百思不得其解的事。第一件是这外地人来时并无妻妾,到尚口镇后也不娶妻纳妾。如此富裕之人,门槛早已被媒婆踏得烂了,尽管有貌比西施的妙龄少女,有温柔似水的闺阁处子供他挑选,可他从未有半点儿兴趣。

    第二件便是外地人双手总是戴着手铐。不论季节,不论场地,他从不卸下。

    可他的毛病再多,又怎能掩盖尚口镇人对他的喜爱呢?

    诸葛府一间书房内,此刻正有一少年右手执趣÷阁,聚精会神地临摹着欧阳修的传世名作《九成宫醴泉铭》。这少年十四五岁,剑眉星目,挺拔颀长的身形,使得他看来是那么地有精神,那么地有活力。

    门口响起“铛,铛,铛”的声音。

    “忘儿,我来看看你最近书法练得如何?”定睛一看,说话之人正是诸葛离。时隔多年,他看来更苍老了些,但那只左眼还是那么锐利,仿佛一下子便能将人心神看穿。

    林忘我道:“三叔,你三月前教我楷书后,我这三月趣÷阁耕不辍,已是甚得精髓了。”

    诸葛离笑道:“那就好,那就好,你最令我放心的就是对事情一丝不苟,精亦求精,你写个永字,我看看。”

    原来练楷书者必精于永。这永字写得如何,便可知其楷书如何。永字有八法,相传为东晋大书法家王羲之所创,历代沿袭,未有变化。

    林忘我平铺素纸,眨眼之间,白纸落字。本以为自己写得又快又好,必得诸葛离夸赞。不料诸葛离看后便紧锁眉头,语重心长道:“忘儿,你虽血气未定,但你也不该犯这般错误。永字八法,你可曾谨记?你点划一泻而下,如滔滔江水,不收趣÷阁势,你可想到之后几趣÷阁亦会受影响么?观字知人,我只盼你日后能见微知著,慎言慎行,多思考思考。”

    林忘我听后正容道:“三叔说得是,忘儿日后必谨遵教诲。”他自知诸葛离见识多,经历广,对自己又如待亲生一般,对诸葛离的谆谆教诲,从来没一句不听在心里的。

    诸葛离看他欲言又止,似言语未尽,道:“忘儿,你想说什么便说出来,在三叔面前你还藏在心里么?”

    林忘我道:“三叔何时带我去见父母之墓?好让我烧香燃烛,跪谢父母生育之恩。”

    林忘我自晓事以来,从未见过父母双亲,对父母的了解也尽是来自诸葛离所述,时至今日,他也只知母亲姓玉名如意,其余一概不知,而他平日听三叔讲到母亲时,常常面有不忿之色,知道母亲与三叔可能有些误会,遂从不在诸葛离面前提及母亲。

    诸葛离道:“再过两日吧,办完寿宴后,你我便一同去拜拜二哥,我也很久没去看望他了。不知他是否还记得我?”

    林忘我道:“记得记得,当然记得,三叔你这么好的人,我爹爹当然不会忘记,他在九泉之下也会时常记得你和他的兄弟情的。”

    诸葛离笑了笑,抬起右手摸了摸林忘我的头,双手铁链犹自铛铛作响。

    林忘我看着诸葛离,仿佛言犹未尽,猛地一咬牙,道:“三叔,其实我还有两件事想与你商量。”

    “你说。”诸葛离道。

    林忘我道:“我要学武。”

    诸葛离道:“不可能,非但我不同意,二哥他若在世,他也必不会同意此事。”话音甫毕,诸葛离回转身形,面向庭院,好似心头有千言万语要说,最后却又不了而了之。

    林忘我急道:“为什么欣儿她都能得你亲授武功,我一个男儿竟不能习武,你难道就不担心日后我独自在外被人欺凌么?你难道就认为我比不上欣儿吗?”

    诸葛离双目凝视林忘我道:“你想知道?”

    林忘我斩钉截铁地道:“是。”

    诸葛离点点头,道:“行,你先把你如此好武的缘由告诉我。”

    林忘我道:“昨天……”

    原来林忘我为了在三叔寿宴上给三叔献上何等礼物,早已计穷智短,这日听得仆从说不若去镇上集市物色些新奇事物。此举一来可令主人高兴,二来这些仆从在府中待得闷了,心中早已想去府外逛逛。

    林忘我自小随三叔入镇后,衣食无忧,不知钱财为何物,出手尤为阔绰,是以小镇摊贩见到林公子入集市后,便无暇他顾,吃着奶的劲在林忘我面前低声下气,吆喝讨买,只消做得这一单生意,一年吃喝也不愁了。

    时当正午,晴空万里,金风送爽,镇中飘荡一阵又一阵稻香之气,此时正是秋收时节,小镇中居民多去田中收割去了,是以小镇显得尤为寂静幽清。

    即是出来游玩,自是走走停停,若是有看得上眼的,也便去瞧一瞧。林忘我信步走到小镇最大典当铺,还未踏足,店主便已三步并作两步奔到门外,哈着腰道:“这不是林公子吗?今日儿这么大的风,把您老人家送到这来了,快请进,快请进。”

    林忘我苦笑道:“贾叔,别这样说,你几岁,我几岁,你叫我老人家,岂不是折煞晚辈了吗?”

    “要不说尚口镇见着林公子您比见着那亲生父母还亲呢。像您这般不端架子的公子日后才真的是合当金榜题名,当大官的料呢,我估摸着这方圆十里也就诸葛先生本事这般大,要想找着第二个,那比登天还要难上……这么,这么一大截。”说着双手从自个脚底比量到高出头顶尺许地方,挤眉弄眼。倒也逗得众人笑得合不拢嘴。

    林忘我笑道:“贾叔,我今日可不是来和你说笑的,你这是镇上的聚宝盆,过几日便是我三叔的寿宴了,你今日可得把好东西统统拿出来,价格你自不必担心。”

    贾老板哈腰道:“林公子,你这可不是说了笑么?谁不知道诸葛先生有陶朱之富,敌国之财?还有诸葛家付不了的账吗?实不相瞒,小的前几日确是得了件宝贝,说起这宝贝那可不简单。江湖传言它曾是剑神林凡生前最爱物事,视若性命,无时无刻不别在腰际。据说曾有人以黄金万两易之,剑神也不屑一顾。”

    林忘我道:“剑神林凡?他的东西怎么会流失江湖?莫不是哪个妙手空空偷窃来的?”

    贾老板笑道:“哎呦喂,林公子,您是真不知道还是假不知道?那个林凡早已在十多年前便死了。他的东西自然无一不是宝贝,谁有缘得之便是谁的。”

    林忘我跳将起来,道:“真的么?那麻烦贾叔快快将宝贝拿出来。”

    他曾听诸葛离说过林凡的事迹,种种令世人热血沸腾的壮举在他心中早已埋下侠心义胆。他曾听过九死一生的血漫卧龙山,曾听过柔肠腻血的情寄梅花谷,曾听过恩义两难的决绝青柳镇。他敬仰,他钦佩,他了解得越多,越觉得林凡的人生活得精彩。他如一颗最璀璨的星辰,熠熠于江湖,无人能掩盖其光芒。

    可人总是要死亡的,无论他生前何等之辉煌,何等之落魄,也终难逃。他死了,可江湖好汉关于他因何而死的说法却又不尽相同。有人说他是被人杀的,可这个说法又很快在一片讥笑中消失匿迹。没人能杀他,这是每一个了解他的人的共识。甚至有人说连他自己都杀不了自己。也有人说他并没有死,只是已经厌倦江湖恩仇,归隐桃源了,毕竟没人亲眼看到他的尸体。这个说法甚得江湖人认可,可了解他的人又说,他是不会归隐的。

    林凡一死,江湖便疯传他的宝贝。有人拿一柄木剑,叫价五千两。有人拿一把扇子叫价三千两。可真正让那些武林高手垂涎的却是一本书,一本林凡倚恃成名的武学宝典——《剑神诀》。

    贾老板很快便回来了。

    可林忘我并未瞧着他身上哪儿有宝物,便问道:“东西呢?”

    贾老板弯腰笑道:“林公子,您看,这可不是嘛。”说着将右手摊开,原来是一块手掌大小,镂以白头鸟的玉佩。这玉佩散发着淡淡的光芒,便如一轮新月,光芒虽不夺目,却仿佛寄存着世间至情至爱。

    林忘我大失所望,拿起玉佩,在手中掂了掂,道:“这玉佩竟有这么大的魔力么?能令剑神佩戴于身,时刻不离?”

    贾老板道:“林公子有所不知,这块玉看似平淡,不甚起眼,来历实则不凡。这玉取于蓝田之地,虽素雅而不失其芳,虽轻盈而不坠其重。唐朝李义山有千古名句‘沧海月明珠有泪,蓝田日暖玉生烟’正是说此玉。”

    林忘我道:“如此看来,这玉当作礼物正合适不过了?”

    贾老板道:“正是。”

    林忘我蓦地起身便往外走,身后仆从捧着玉佩,玉佩早已被安措在精致的盒子中。贾老板见此情形,更为恭敬地弯腰陪笑,高声叫道:“林公子慢走。”他心里早已想好了待会儿向诸葛家总管要价的数目,一万两,太多,可若是附上剑神林凡的名头便嫌少了。

    贾老板是个做了十多年买卖的商贾,他当然知道怎么让自己的货物值钱起来。所以这玉虽是蓝田美玉,是否是剑神之物,他却实是不知,他只知道赚银子,他已赚了十年的银子,这十年他卖过一万匹马,他卖过三千个女子,他卖过三万匹丝绸,不一而足,每一次都稳赚不赔。

    可这一次却是亏到家了。他无论如何也想不到这玉佩确是林凡之物,也的确被他时刻佩戴在身。贾老板想不到这赝品竟“喧宾夺主”成了正品。可他更想不到,林凡日后竟因此玉佩险丧性命。

    林忘我还没走远,堪堪走出门口便站立不动。

    一个小孩,一个皮包骨头,衣裳褴褛、面黄肌瘦的小乞丐。左手端着个木碗,正在饭馆前乞食。

    林忘我不知道这个小乞丐有什么好看,可他就是把所有目光都注在了他身上。眼看着这个小乞丐从饭馆讨得满满一碗饭菜,他转头道:“阿三,拿些银子给那位小乞丐。”说着朝小乞丐指了指。

    阿三从怀中掏出十两银子,快步走到小乞丐面前。小乞丐正坐在饭馆台阶上吃着午饭。他今年已十一岁了,可自他出生便与乞丐这个职业打交道。他去妓院乞过食,他去布店乞过食,他也去过富绅门口乞过食。可他知道,最能有收获的还要算饭馆。镇子虽大,可饭馆只有一家,他在这待的时间长了,自然与小二也熟络些,所以今天他碗里有红烧牛肉,洋芋饺子,三鲜包子。

    他已许久没吃过这么丰盛的饭菜了。

    做这种职业的人,总是自由的,所以小乞丐趁着前段时间天气不错去了邻镇,可他在那里的待遇并不太好。那里饭馆既不会给他牛肉吃,那里的乞丐更不会对他友好,于是他被赶了回来。他再一次看见店小二友善的笑容,再一次吃上这家饭馆的饭菜时,心里暗暗发誓决不再离开这家饭馆了,起码吃饭要在这儿吃。

    他已看见有人朝他走来,可他仍低着头吃着饭,他本就极饿了,更何况眼前这个人似乎还是奴仆——他并不觉得奴仆高他一等,起码在他看来奴仆和他是一样的。

    阿三已到了他面前,将十两银子扔在小乞丐碗里,笑着道:“喏,这是我家少爷赏给你的。”

    十两银子已可以买许多碗这般的饭菜,小乞丐本该高兴极了,可他看来却并不高兴,他从阿三的神情中看出了轻蔑,厌恶,高人一等的态度。他近日本就已在邻镇受够了这样的遭遇,何况他本是男儿,他身体中的血性突然让他意识到有种比金钱更有价值的东西——尊严。所以小乞丐趁着阿三还未转身,眼疾手快地将银子掼到阿三的额头上。

    阿三额头登时便起了个小山头,他提起小乞丐衣襟,瞪大双眼,道:“臭叫花子,你找死啊!给银子不要,要找揍。”他果真右手攥拳,直落而下,眼看着便要打到小乞丐鼻子,这一拳若打实了,鼻梁好歹得塌三分。

    这一拳到底没能打下去,只因阿三已听得林忘我在他身后道:“你为什么不要这银子,嫌少吗?”

    他是对小乞丐说的,也是看着小乞丐说的。

    小乞丐当然知道眼前这位是镇上最有钱,最有势的林公子,连县老爷也得礼让三分,可小乞丐光脚的不怕穿鞋的,嚷道:“他……他……他狗眼看人低。”他混迹市井多年,想了许久才想出这一句成语来。他立时觉得自己很不错。既有知识,又有骨气的人岂非本就不错?所以当阿三把他掷在地上后,他站起来拍拍屁股,双手叉腰,挺直腰板,俨然一副据理力争的样子。

    林忘我道:“你地位虽低,却也知晓不食嗟来之食之理,实是难得。”他拾起地上十两银子后,又拿出十两银子,将银子放入小乞丐袋中。

    小乞丐实未想到这位公子非但脾气出奇地好,出手也大方得很。他已不知道该如何对付这位林公子了,但他忽然想到刚刚拾起的尊严,又将脸色一板,道:“谢谢公子好意,我虽是乞丐,却也是个人,并不想被一个下人看不起。”

    林忘我没能听出这句话的含义,可阿三已听出来了,他怒道:“我虽然是下人,却也不吃狗食。”阿三本以为小乞丐听了这句话后,羞愧难当,当即离去。哪只小乞丐将碗端了起来,鼻子往前凑了凑,道:“这么丰盛的午饭,只怕你这一辈子也吃不上一次。”阿三还想说什么,但已被林忘我截了下来。林忘我道:“阿三,每一粒粮食的价值不在于被谁吃,而在于有没有被浪费,你懂吗?”阿三喏喏道:“知道了,少爷。”

    小乞丐笑了笑,道:“林公子,你肯定读过许多许多书,可你总该要知道一个道理。”

    林忘我道:“什么道理?”

    小乞丐将左手袖子卷起,露出淤青,细细一数,足有十五处之多。看到林忘我的表情,小乞丐显得很满意,淡淡道:“拳头的道理。并不是每个人都愿意听书中的道理的,尤其是我,我从未读过书,也从不喜欢读书。但我知道的道理却一定比你多。”他又道:“起码比你多知道一个拳头的道理。”

    林忘我又还能说什么呢?他本就不知道这种市井道理,何况他又有必要和小乞丐争执吗?所以他选择离去。

    看着林忘我一群人离去的背影,小乞丐突然觉得自己打了个胜战,所以他笑了,他已觉得赢得了自己的尊严,打败了对方的高傲,他又端起了他的木碗,碗里的东西还是那么让他有食欲。他又看了看他们离去的方向,阿三已回转了头看他,阿三突然笑了,他奇怪地看着小乞丐的木碗发出了奇怪的笑声。

    小乞丐看着自己的碗,突然将碗往林忘我他们离去的方向砸去,口中骂道“妈了个巴子”,他当然知道很多天南地北骂人的话,可浓缩出来的只有这五个字。没多久,他便后悔了,他只得弯着腰去将木碗捡起来,可当他手伸入袋中后,又笑了起来。昂首阔步地走进了饭馆,拍着桌子,叫道:“小二,给我来桌上好的酒菜。”

    “所以你是想知道拳头的道理么?”诸葛离看着林忘我道。

    “是。”林忘我点了点头,而后又摇了摇头道:“不单如此。我想学武还因为我想保护欣儿。我是一个男子汉,如果以后连女子都不能保护,那我怎当得男子汉大丈夫?”

    诸葛离眼角已有了些许皱纹。他的牙齿也已掉落了几颗,他的脰首已有了如霜如雪的银发,而这些银发仿佛蚕食了他曾经健壮的身体,曾经不屈的意志。这些现象也俱都表露着他已经老了。

    是啊,美人流年岁迟暮,壮士尺晷态龙钟,一个人总是要老的,生老病死,又有谁逃得过呢?一个人若是老了,对子孙后代的喜爱也便深了,仿佛他们所要的,便是自己所要的。仿佛他们所为之高兴的,自己也能为之快乐起来。他们的要求已少了,他们的生命已短了。

    诸葛离看着林忘我,蓦地想到,自己曾经又何尝不是这样?自己也曾有过如斯的年纪,自己也曾对长辈大胆地说出自己的想法。人毕竟要有自己的思想,思想便是一个人的灵魂,肉体终归泯灭,而一个人的思想、一个人的灵魂却可以震烁千古,万载不逝。一个人若有了思想,足可以说明一个道理——他长大了,他成熟了。

    人总是在长大,林忘我在长大,诸葛离也同样在长大。诸葛离悲哀地想到自己已四十了,大好的韶华早已不在,这个世界的辉煌早已不属于他,可当他耳膜震荡着林忘我方才说的话时,又突然觉得,这个世界之所以能一再地辉煌下去,正是因为有前仆后继的人以他们的观点、思想去改造这个世界。

    诸葛离笑道:“你第二件事是不是想娶欣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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