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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鶄泽,在南池以北约六百余里。

    湖水清澈,碧波荡漾。

    鹭鸟轻撑脚掌,钻入湖底,寻觅着小鱼。

    兰幸夷站在湖畔,望着此情此景,眼中饱含着深情与留恋。

    因为,这里是他的祖地。

    在二十多年前,兰氏的祖庭就建立在这鶄泽之畔,与白鹭为邻,和野马为伴。

    氏族的萨满,至今还在传唱着歌颂兰氏先祖,在鶄泽之畔,与天神之女,生下第一个兰氏之子的传说。

    然而现在,这里,已经不再属于兰氏了。

    鶄泽湖畔,也已经起码有二十五年,没有兰氏的宗种身影出现过。

    这让兰幸夷莫名的有些哀伤起来。

    他想起了《诗经》的名篇,忍不住吟诵起来:“彼黍离离,彼稷之苗,行迈靡靡,中心摇摇……”

    清澈的湖水,倒映出了他的模样。

    脸色白净,鬓发清楚,一顶爵弁,戴在头上,身上穿着的是一件丝质的长襦大袴。

    这是一种在汉地贵族武士中,很流行的服装。

    是短衣的一种,也是赵武灵王胡服骑射后的产物之一。

    特征就是很紧身,不似博冠长袍,会影响人的活动。

    或许,唯一能区分他与汉人的就是他的那双眼睛。

    褐色的瞳孔,闪亮而有光泽。

    这是兰氏宗种的特征。

    作为匈奴四大氏族中,目前实力最弱的一个,兰氏选择了与单于紧密结盟,来保证自己的地位。

    轻轻低吟着那首著名的名篇,兰幸夷的眼眶渐渐湿润。

    心灵与情绪,也渐渐贴合了诗人的情感。

    深深吸了一口气,兰幸夷握紧了拳头,在心中发誓:“鶄泽啊鶄泽,若你有灵,那就请你保佑兰氏,有朝一日可以回归故地!”

    “若是可以,我愿以乌恒人的尸体,来填满你的湖区……”

    此时,远方传来一阵脚步声。

    几个将头发结成一条条小辫子的乌恒人,拿着武器,走了过来,对他道:“使者,我家大人有请!”

    兰幸夷闻言,微微低头:“有劳诸位带路!”

    便在这几个人的监视或者说保护下,一路向前,深入了这鶄泽之侧的一处营地。

    营地里,随处可以见到正在生火与熬煮鲜奶的牧民。

    一口口石锅沸腾,奶味在空气之中弥漫。

    兰幸夷看着,眼中闪过一丝轻蔑之色。

    哪怕是幕北的兰氏氏族里,这种简单、低效的熬煮鲜奶,制作奶酪的方式也已经被淘汰了。

    赵信城与卫律城的陶瓦匠,日夜不停,为匈奴人制造着各种陶器、瓦器。

    鲜奶的加工方式,也出现了翻天地覆的变化。

    像他的直属氏族,就有着三口大鼎。

    每口鼎一次就能熬煮数百斤的鲜奶,一日一夜就能加工出上百斤奶酪。

    继续向前,来到一处穹庐处。

    乌恒人将帐门掀开,道:“请!”

    兰幸夷于是走进去,看到了一个额前髡头,只在脑后留着几条小发辫,同时,脸上明显能看到好几条刀疤的男子,大马金刀的坐在一张狼皮缝制的椅子上,虎视眈眈的直视着他。

    兰幸夷看着,连忙上前,以匈奴语低头拜道:“奉伟大的丁零王之命,使者兰幸夷向尊贵的呼奢大人致意!”

    说着,就从怀中取出了一件精美至极的玉质狼形器物,呈递在手上:“此乃丁零王托我敬献呼奢大人的礼物!”

    然而……

    内心中兰幸夷却感觉无比讽刺。

    因为,在二十余年前,居住在此的兰氏宗种们的打扮,大约也与这个乌恒贵族差不多。

    髡头、辫发、刀疤与耳鼻带环,都是勇士与强者的标配。

    但在现在,兰氏的宗种之中,已经没有一个人会去穿戴这样的服饰了,更没有人会做这样的打扮了。

    儿单于以来,高层的匈奴贵族,在赵信、卫律、李陵等人的引领下,汉风渐浓。

    像兰幸夷这样,熟读诗书、春秋之人,不知凡几。

    狐鹿姑单于的亲弟弟于靬王甚至还懂音律,会弹汉地最有名的《凤求凰》之曲。

    这位孪鞮氏的宗种,甚至常常以伯牙自诩,想要寻找他的子期。

    可笑的是,匈奴人开始去掉辫发,改服汉服,诵读诗书之时。

    汉人的走狗,却开始匈奴化。

    髡头或许是乌恒人的旧俗。

    但这辫发、刀疤脸与耳鼻带环,却是过去匈奴贵族的特征。

    换而言之,当匈奴人在学汉朝人的时候,汉朝人养的狗里,有人在拼命向匈奴靠拢。

    真是……

    “蠢货啊……”兰幸夷在心中评价着。

    当今世界,汉人最强!

    无论是军事、国力,还是文化、制度、组织,都甩开了其他人不止一截。

    兰幸夷就深深为汉朝高深的文化而着迷,尤其是《诗经》让他沉醉不已。

    “若我是此人,有着这么好的机会和身份,肯定已在去长安,求见那些当世大儒的路上……”

    “更会不惜所有,向汉天子恳求,赐给官吏、工匠……”

    不过……

    “蠢货好,蠢货才能利用起来!”兰幸夷嘴角泛着微微笑,褐色的眼眸,盯着那个乌恒贵族,轻声道:“伟大的丁零王,还托我向呼奢大人问好!”

    呼奢屠各听着,志得意满,骄傲无比。

    丁零王卫律,无论在那里,都是一个大人物!

    能让这样的大人物的使者,在自己面前,致意鞠躬,甚至还送来礼物。

    这说明他的声威,确实已经建立起来了!

    于是,呼奢屠各接过礼物,笑着道:“请使者替我转告丁零王:呼奢人永远是丁零王的朋友!”

    “一定……”兰幸夷微笑着点头。

    ………………………………

    武周塞下,作战会议,正在召开。

    一副数日前就被制作出来的巨型沙盘,被揭开了盖在其实的幕布,露出了真容。

    这是一副目前为止,精确度最高的幕南沙盘。

    山川河流,湖泊戈壁,皆被标记。

    除此之外,张越还让人将一些从长安带来的,由少府制作的特殊物件,送到了所有与会军官手中。

    “此之谓:指南针也!”

    “乃是少府从司南的基础上,改进而来……”

    众人接过那指南针,都是一脸好奇。

    只是一个小小的铁盒子,里面装着一根类似针一样的东西。

    有人尝试的摇动了一下,然后发现,盒中之针,无论怎么摇晃,始终指向了一个方向。

    立刻,众人都开始议论起来。

    对手中之物更是爱不释手。

    汉军将领,除了败仗之外,最怕的就是失期。

    而在野战中,绝大多数失期,都是因为在茫茫草原失去方向所致。

    譬如说飞将军李广的军事生涯晚期,就充斥了战败、失期、迷途。

    不独李广这样的老将,新一代的大将里,失期、迷途之人,素来层出不穷。

    没办法,在茫茫草原,辨别方向,从来都是一个大问题。

    就是经验丰富的老将,也会有马失前蹄的时候。

    张越却是挥挥手,道:“此物之用,甚为简单,诸君可以会后再做讨论!”

    “现在,吾与诸公,来商议一下这幕南之事……”

    走到沙盘前,张越招了招手,让众人都靠过来,然后道:“公等请看,幕南地理,就是这样……”

    “地势平坦,近乎没有险要山峦……”

    “但是,其气候变化,却很大!”

    “准确的来说,幕南只有两个季节——夏季与冬季!”

    “哪怕是在夏天,昼夜温差也非常大,三月至四月尤其如是,白昼烈日高照,夜昼却可能呵气成冰,甚至有时候会降雪!”

    “所以,全军上下,都要做好夜间保暖防寒!”

    “诺!”所有将官都是恭身领命。

    张越也没有过多在这个事情上用力,因为,其实无论是护乌恒都尉还是长水校尉的兵马,应该都可以适应这样的气候。

    所以,他就直奔主题:“君等想必皆知,乌恒自为冠军仲景候所节制,迁入幕南以来,就是分为九部……”

    “此九部之中,有三部内迁,余者六部依旧居于塞外,为汉备胡,充为屏障……”

    “吾今奉诏而来,主要就是为塞外六部!”

    “此六部者,呼奢、鲜虞、贺兰、南池、赤丸、诸水……”张越的手在沙盘上,一一点着,将一面面小旗,插到了整个幕南大草原上。

    “赤丸在右北平塞外,游牧于辽东之间,暂不提及!”张越将最北方的一个部族先排除掉。

    那也是一个最小的部族,总人口可能不过三万,胜兵两三千就了不起了。

    “而在这雁门、上谷之塞外,主要活跃的就是呼奢、鲜虞、南池、诸水……”

    “其中南池部在南池一带游牧,其近汉塞,一直忠诚天子,长水校尉中就有数十名士兵,乃是南池部出生……”

    “故而,对南池部,吾意以安抚、勉励为主!”

    “诸水部,游牧于故匈奴龙城一带……”张越轻笑着道:“这一部,近年来虽因老头人去世,有所反复,但终究人心向汉,可以以震慑为主!”

    无论是战争还是政治,分清楚敌我与主次,都是非常必要的。

    至少,张越习惯如此。

    他不会随意树敌,一旦树敌,就会往死里打!

    所以,他将视线,越过了沙盘的南池,看向了遥远的幕南腹心。

    那活跃在靠近瀚海沙漠的呼奢部以及位于幕南中部的鲜虞部。

    在心中思虑片刻,他就指向了呼奢部。

    “这一次,吾等的作战目标就是它!”

    “呼奢部族!”

    “司马将军!”张越转身看向司马玄,道:“请将军介绍一下,此部的邑落、胜兵情况!”

    司马玄闻言,低头微微恭身,然后就上前道:“呼奢部,本是黑水乌恒的余部,随骠骑将军迁于幕南后,便为骠骑将军安置于鶄泽一带,因其当时首领名曰:呼奢,故更为呼奢部。……”

    “鶄泽过去乃是匈奴兰氏与呼衍氏的牧场,据说,兰氏祖庭就在这附近……是故这一地区,水草繁盛,湖泊密布,乃是幕南最好的草场之一!”

    “经过这二十余年的休养生息,又吸纳和降服了匈奴溃逃部族与奴隶,如今此部邑落几近八千,人口数万之多,根据估计,胜兵因在五千上下,极限之时,可以抽调一万骑兵!”

    “自五年前,其老头人去世,新任头人,名曰:呼奢屠各,此人野心勃勃,怀藏不臣之心!”

    “有证据表明,天子钦使任公遇刺,与其脱不开干系!”司马玄说道这里就严肃无比的从怀里取出一张帛书,对众人扬了扬:“这是护乌恒都尉,这些日子来调查的一些成果,其中有许多线索都指向,刺客是从呼奢部的领地通过,来到南池,刺杀钦使后原路返回……”

    张越听到这里,马上就接过话头,对众将道:“呼奢部狼子野心,狂勃至斯,真是令本使震惊万分!”

    “此乃背离天子,忤逆不敬之大罪!”

    “公等岂能安坐?”

    众将一听,立刻就纷纷振臂高呼:“愿从天使,除此国贼!”

    并没有任何人,提出想要看看司马玄手里的那块布帛。

    当然,若是有人要看,张越也不会给的!

    国家机密,岂能随便让人看?

    事实上,那块布帛上,没有任何文字与证据。

    只是一块空白的布帛,是张越让司马玄临时拿的。

    之所以如此,倒不是张越连洗衣粉都舍不得买一罐。

    实在是,像这种‘证据’,可以宣布祂的存在,但决不能伪造。

    伪造的话,就可能会欺君。

    欺君这种事情,一旦被人拿住把柄,就会一辈子难受。

    所以,干脆就玩这么一出。

    这样的话就一点错都没有了。

    哪怕有人想搞事,张越随便找一个借口就打发他——丢了、坏了、不见了。

    紧张激烈的战斗中,任何事情都是可能发生的。

    而之所以,选择呼奢部来当突破口。

    纯粹是因为,张越在仔细研究了呼奢与鲜虞两部的人口、牲畜与财富总量后发现,虽然呼奢部与鲜虞部在不臣与野心勃勃这两项上,差不多旗鼓相当。

    但呼奢部的人口、牲畜远超鲜虞部。

    特别是牛羊,保守估计,呼奢部至少保有了八十万以上的牛羊数量,此外还有十余万匹马。

    与之相比,鲜虞部那十万头牛羊,明显就不够看了!

    打仗这种事情,若不能赚钱,那还打个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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