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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刚才的事……”阮洛的话说到一半,他就沉吟起来,脸上隐现为难神色。

    步管家不愧是商界老江湖,曾经在宋老爷身畔做了多年二把手,办事能力以及表述能力都已被磨砺得极为强悍而灵变。刚才阮洛刚刚进了会客厅,步管家只以一句话,即表明了他们一行三人来此的原因。所以石乙等一行三人虽然只迟了几步入厅,却丝毫不知道阮洛与掌柜们在厅中谈到的事情。

    在旁听到步管家提了一句,石乙心里也是讶异了片刻。他当然很清楚,自己离阮洛进会客厅只隔了片刻工夫,实在有些难以想象,只是在这么短的时间里,步管家他们三个老伙计便与阮洛谈成了什么大买卖。

    阮洛的性情,有着超越了他这般年龄的沉稳,但此时众人就见一直在沉默的他眉头渐渐锁紧,可见步管家刚才对他提及的事,已给他造成较重的困扰与负担。

    会客厅里的气氛,变得平静又隐存压力。

    旁观这一幕,厅中年纪最轻的叶诺诺虽然不太懂商道上的事,但也有些跟着着急,然后她就悄悄扯了一下莫叶的袖摆。

    莫叶迟疑了片刻,终于还是开口提议道:“阮大哥,有些事急不来,缓一缓或有待妙策。你现在身体才刚恢复些精力,不好骤然过度耗费心神的。”

    阮洛闻言,锁紧的眉头果然渐渐放缓了些,但他仍然沉默着,之前脸上的为难神色此时化作一丝迟疑。

    在这个时候,步管家再次表现出他擅持大局的行事风格和话题转舵能力,当即揖手说道:“少爷重伤初愈,本应注重调养,劳心费神的事是该缓一缓,是老仆心急了。不若老仆先行告退,待少爷策定稳妥。再使小厮传唤老仆即可。”

    “只能暂时如此了,此事的确需要一番深思熟虑。”对于步管家的建议,阮洛是顺势应下。暂搁一件大事,他的心头陡然一轻。不自觉间深吸了一口气,这本是他舒缓压力的一种习惯,却因为疏忽了自己咽喉处的灼伤,引来一阵咳嗽。

    毕许两位大掌柜见状,皆禁不住失声道:“东家……保重。”

    阮洛含笑点点头,强忍下咳意,嗓音有些沉哑地道:“毕掌柜,今天就让石乙跟着你到布庄学习可好?”

    “当然可以。”毕掌柜应事爽利,不过隔了片刻,他又斟酌了一句:“但……石公子若跟着毕某去了布庄。东家这边会不会就少了一个重要帮手?”

    阮洛微笑说道:“今天我就歇一天吧,暂不理账务,安静下来仔细斟酌刚才的事。”

    “也好。”毕掌柜颔首,与许掌柜步管家交换了一下眼色,然后一齐向年轻的东家拜别。

    ……

    早在三年前。叶府大小姐叶诺诺就已见过伍书了,当时的她还有些惧怕于看见他那张怪脸,但在之后长达三年时间里的偶有遇见,让她稍微适应了一些。外加上她知道了,原来这个怪脸男人是父亲的故友,又是莫叶的义叔,虽然她还无法做到像莫叶那样对他亲近友善。但也已多存了些尊敬。

    主人如此,仆人当然跟从其意。

    如果伍书以后有需要找医馆治伤的需求,来叶家一定是最不招人嫌疑的。

    自从三年前受了一场大惊吓,在随后的三年时间里,叶诺诺是哪里也不肯去了,天天像跟屁虫一样缀在父亲叶正名的身边。生怕他再出什么事。

    叶老爷也没有再提让女儿去女学的事,摔伤痊愈之后没过多久,即按照他私下就曾许给女儿的承诺那般,开始平心静气的教女儿学医。只是他授课的进度非常慢,都可以用懒散懈怠来形容了。远不如最初他监督女儿练字时那么紧凑严苛。

    自那次坠马事件之后,朝里来过一道圣旨,大致意思就是:叶老爷不必再去太医局当差了,安心待在家开医馆吧!

    奇怪的是,直接从一名御医化身一介平民,应该是犯了什么罪错才对,但那道圣旨里丝毫未提此事。而说到开医馆,这本来是一介平民可以自己做主的事,但在那道圣旨里,却有了强制执行的意味。

    叶正名本来是连京都也不想待了的,他也曾将他的这份心意流露给女儿知晓,但这道圣旨一下来,虽然如了他的意,不用再去宫廷里当差了,却也走不了,实在是烦恼。

    由此可见,他连身为医者该做的事,都渐渐做得稀松起来,这样差别颇大的改变,也不是寻不到原因的。

    但这世上除了叶家两位主人以外,恐怕就只有叶家几个资深仆役知道,叶老爷近日来越发变得“贪玩”的原因了。

    当叶诺诺用一把样子精巧的剪刀剪开伍书手掌上被血糊成一块的手套时,坐在一旁的莫叶却偏头朝墙上挂的一幅画凝神看去。

    几天没来,叶家医馆墙上唯一悬挂的那幅迎客松,叶子又“掉”了几针。

    这幅画其实是跟三年前那道圣旨一起来到叶家的,它并非是赏赐,准确来说,应该是一种惩戒圈禁。而对于这幅画挂在医馆里的真实意义,以及叶老爷对它的特别关照,叶大小姐并没有瞒着莫叶。

    松叶如针,而在这幅迎客松绘图上面,松针的数量明显逾以千计,三年前它随圣旨来到叶府时,是以一种极为细致的工笔描绘而出,却不是像现在这样的水墨画派。

    用工笔作画,的确是为了计数,起初那些空洞却又清晰的松针,正是留待叶正名执笔“填空”:每救一人,得填一叶,待填满了这一幅画上所有的松针,叶正名才可以离开京都,想干嘛就干嘛去。

    接旨后的某一天,阳光明媚,气温适宜,摔伤痊愈不久的叶正名在院子里,用自己的朱墨,把整幅画上的松针空漏全填了。那时他还没依照圣旨把医馆的门匾挂起来,可把还留在叶府的几个护旨特使吓了一跳。

    按照旨意。叶正名必须在救治病患后,按人数记录,用御赐墨汁描填那些松叶,否则不能作数。这些事是护旨特使都清楚在心的,他们留在叶府没走,就是防着这一手。

    没想到叶正名仍然肆意而为。

    此事不可避免地传到皇帝那儿,皇帝依然如所有人印象中那样,对叶医师的态度十分宽松,没有施下硬性惩处,只是下达了一道口谕,细想却也够狠。

    叶正名是在三年前那次海运大典结束后,随御驾仪仗队回宫时坠马的,在那条路上究竟发生了什么事。无人清楚。只有一件事很清楚,那就是在大典结束后,许多京都居民因为观看典礼,在海边淋了雨,返回内城以后。不少人都染了风寒。

    因为这事,叶家新开医馆的名号很快被人广传。

    原本大家只是了解到,有一家医馆新开张,正巧又有许多人身体微恙,便想着来新开张的医馆能不能讨点便宜。这医馆早不开迟不开,正赶上一大波京都居民淋雨染上风寒时开馆,本身也似乎存在某种特别意味。

    无人能想象。叶家医馆地开张是被迫而为,当然讨不到什么便宜。但很快大家又都见识到了另一问题,虽然去叶家医馆占不到药钱或诊金上的便宜,但这里的郎中医术精湛用药厚道,不止是风寒,平时有些小恙前来。大多都能够一副药摆平,这从某个角度来讲,比打折药钱要实在得多。

    “一叶居”这个对于医馆而言,有些不太符合其营业性质的雅号,就此传出。

    本来接诊那一大批风寒患者。治疗过程简单快捷,能够很快将那幅工笔迎客松上的空叶填满,但因为皇帝后加的那道口谕,此事却全打了水漂。

    因为皇帝的口谕,那一波将近千数的风寒病患在一叶居被治愈,却不能算名额在那幅画上,并且医馆门口加增了几名护旨特使,防着叶正名再对那幅有特别意义的迎客松再动手脚。

    从父亲那儿得知圣旨和那幅画的意义后,叶诺诺曾带着两个叶府大丫鬟认认真真将工笔画上的松针数了三遍,数量共计三千一百五十二枚。因为皇帝的一道口谕,她们失去了一次将松针填满将近一半的机会。

    待皇帝那边终于收回那道口谕后,来一叶居的病患不再如春季那么多了。叶诺诺盘算了一下日常诊病记录,按照平时的接诊速度,填一千病患名额,大约要用半年时间。

    所以皇帝那道口谕,等于是让父亲的“活囚期”又延长了半年。

    对此叶诺诺也只能感叹无奈,这被迫开医馆的日子,是要慢慢熬了。不过她一想到父亲正在教自己医术,又有些庆幸,这事要是搁在从前,她自父亲那儿学习医术,大多都是理论辩证。父亲在太医局任职,招呼的可都是高官贵族,哪能有她什么事。

    现在有了医馆,慢慢的她也可以亲手为病患诊治。父亲对于她身为女子,却要与陌生人进行肢体碰触的行为,并没有太过强加干扰。当然,如果有什么心性不良的病患想趁机对叶大小姐揩油,一叶居门口的数名护旨特使虽然已经被撤得差不多了,但还是留有一名充作门神,必要时候也完全可以代任打手。

    然而可能是看着画上的松针只剩最后一茬,也有可能是叶老爷不胜其烦那些慕名来拜访他的人,在近段时间里,叶老爷越来越懒,常常把医馆扔给已经能料理诸多杂症的女儿,自己背着竹筐去深山里溜达去了。

    他美其名曰采药,其实每天晚归时,竹篓里都是空的。

    三年前叶正名把迎客松涂成“映霞松”之后,皇帝那边也没有把画撤走,只是把赐给叶正名的翠色墨汁换成了银色的,以及之前旨言填空变成了一种另类的涂色。当银色的墨汁涂上那被叶正名胡闹涂成一片红的松针,仿佛松针就从白色纸张上消失了一样。

    每隔一段时间后来一叶居,莫叶就会发现,映霞松上的松针像是被虫子啃噬了,在以一种很慢却未停过的速度消失。这种微妙变化,天天盯着它看未必能体会得清楚,倒像莫叶这样隔一段时间来一次的人,又能感觉到些微妙处了。

    只是,从叶诺诺那儿得知这幅画的意义后。看着松针在消失,莫叶又意识到一个问题,待所有松针全部消失时,是不是就意味着这一家人真的要离开京都了呢?

    可他们一家为什么一定要离开这儿呢?皇帝那边对他们家可是留了诸多好处的啊?

    “小英。可以把药水拿来了。”

    正想到这一处,莫叶忽然听叶诺诺唤了一声,她才从那幅画上挪开目光,看向了一旁在接受叶医女治疗的伍书。

    沾血的手套已经被剪开了,尽管叶诺诺手法精巧,但当那被血水糊成一块板一样的手套完全脱离伍书的手,还是牵扯得伤处有些渗血。

    叶诺诺看着这一幕,略微皱了皱眉,没带什么个人情绪只是很依她所学医理地分析道:“伤口这么深,稍微会有些内出血。我让小英用药水给你洗一洗,免得里头伤化了,之后再上药才能好得快。”

    叶大小姐开始在父亲那儿学医之后,叶府很快又新招了个丫鬟,但主要是在医馆里服侍。只因为小玉原来是有些晕血的。

    起初她只是有些怕看到血,而有一次医馆来了个犁田时被犁刀切破足踝的农夫,洗伤口时血淌了一地,小玉当场就被吓晕过去,至此大家才意识到这种癔症的严重性,之后不久,小英就被招到医馆来了。

    叶府仆丁不多。但实际上个个都有些自己的本事,也不知道这是叶老爷无意间获得的一份人缘,还是刻意为之的结果。小英作为医馆女助手,基本的医理掌握得很扎实,胆大心细,公事绝不私办。已经被叶家大小两位主人培养成医馆得力助手。

    刚才叶诺诺在给伍书割剪血手套时,她就去一旁配药水了。那是叶家医馆特制的一种药水,所有较深的外伤,或者被灰尘泥土沾染过的外伤,在上药之前都要先用冷却后的开水洗一遍。再用那种药水洗第二遍。

    不需要叶诺诺吩咐,在看见那个一手血的怪脸男人走进来时,小英已经自觉的去一旁配药了。

    只待叶大小姐一声唤,她便端着托盘走了过来。

    叶诺诺起身离开了桌边,她原来坐的位置,此时由小英坐了上去。

    在从一只素净的棉布袋子里取出两把构造有些奇怪的剪刀之前,小英先用一只瓷瓮里泡在药水中的棉布擦了擦手,同时瞄了一眼伍书手上的伤,语气像是有些随意地开口说道:“这么深的伤口,五指连心,洗起来是会很疼的,你等会儿不能叫哦,否则我也会感觉疼的。”

    伍书嘴角流露一丝微笑:“你洗吧。”

    伍书一出声,小英才感觉眼前这人多了点普通人的感觉,刚才他刚刚走进来时,不知为何,总给她一种极为冷硬的感觉,让她有些畏于多顾。

    气氛稍缓,小英两手并用,自素净棉布袋里取出两把剪刀,夹起托盘上另一只瓷瓮里泡着药水的素棉布快绞了绞,然后开始擦拭伍书手上的血痂子,全程都不与伍书有皮肤上的接触。

    或许常人会将此理解为“男女有别,故礼式区分”,但伍书是懂得一些医疗常识的,对于叶家医馆的特别之处,今天他是第一次亲身经历,也感觉颇为奇特。

    而待第一轮清洗工作结束后,小英搁下手里的两把剪刀,又另取出了两把。此时她的目光暂时从伍书的手上离开,朝他的脸上看了一眼,就见他正目不转睛看着自己的手,她不禁诧异了一声:“你真的不怕疼啊,眼睛都没眨一下。”

    一个人若经历过太多严酷的事,这些事可以化作风刀霜剑刻在人的脸庞上,让旁人可以观面相而有所察觉。一个容易皱眉的人,一个经常愤怒的人,一个习惯客己悲伤的人……这种种的情绪,堆砌太多,便会从人的脸上显露出来。

    在小英屏息凝神,认认真真给伍书洗手上伤口的时候,伍书则扫视了小英几眼,这是他工作的习惯使然,而小英的相貌给他带去的信息,也并非只浮在她极为年轻的脸庞表面。

    她的皮肤很细腻,但不算白皙,除了大约是因为她小时候生活的环境不太优良,伙食上有些跟不上,还因为她也用不起那些极品的脂膏遮蔽肤色的缺憾。

    不过,她的五官线条柔和,除了因为继承父母的先天因素,也还跟她生活的心态有关。即便是她在非常凝神的时候,也没有皱眉的习惯,眉心一片平坦,并且她的脸孔神情惯常带有和煦之意,哪怕她不容易发笑,嘴角也带着微微的上翘。

    她应该是一个很寻常的贫家孩子,能进得叶府来,倒也不可能复杂到什么程度,但这对于她而言应该是幸运的事,因为叶府给仆丁的待遇向来是很好的,全府上下,就算是在厨房劈柴烧火的杂役都养得发乌唇红骨板有肉。

    而对于这样一个年轻且心思没多少复杂成分的女孩子,也许是身边有一个类同者,所以伍书对其也自然而然地放松了些态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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