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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签售时间还未到,会场就挤满了。

    林茉之站在队伍的第一位,为了第一个与作者苏琛要签名,她早到了十三个小时。

    武汉的夏天很热,现在签售会场里开着空调,所以空气还未凉爽。

    苏琛终于来了,坐在位子上之后非分公式化地问第一位的林茉之:“你想让我写什么话?”

    林茉之结结巴巴地道:“就写祝福林茉之吧。”

    他清冷地点点头,签完名之后把书递给林茉之。

    林茉子紧张地离开了会场,她有一种莫名的失落。为了见自己偶像她特点精心的打扮了一番,但是苏琛对她和对其他读者一视同仁,都是浅浅的一笑,并没有对她有任何刮目相看的意思。

    “呼,或许是我想太多了。”

    林茉之是一名大学生,她在很小的时候就喜欢苏琛,他的散文、诗歌、小说,她都是出版出一本她看一本。

    小时候爸妈管得严,不让她来参加苏琛的签售会,现在林茉之上了大学,她可以自由选定自己要干什么。所以就赶过来参加他的这场签售会,虽然在此之前她作了许多准备,但是在面对偶像的那一刻,她还是激动了。

    林茉之的文趣÷阁不错,或许是长大的缘故,她想找一个贴心的男朋友,而她理想的中的男朋友就是苏琛那样的。

    从苏琛的散文中,林茉之知道苏琛是一位上得厅堂,下得厨房的好男人。

    与她同宿舍的几位宿友也交有在同校的男朋友。但是在林茉之看来,那些男朋友都是追你时用力,到手后懒散的货色。有一次她甚至看到宿友的男朋友在明知宿友痛经的情况下,竟然抱着一大堆衣服让宿友洗。

    因此,林茉之对于同校的男生不抱太大希望,比来比去,还是喜欢苏琛。

    为了接近苏琛,林茉之开始向苏琛所在的出版社投稿,投了许多都是石沉大海,但是她还是不停地写,认为只要自己多写一章,就多一分与苏琛接触的希望。

    后来她收到了一封邮件,上面说她很有潜力,如果愿意,可以加这个Q号,与她更深入的探讨。

    “这么说我被编辑赏识了?”林茉子有些激动,当她激动地咔咔敲打键盘回复对方时,宿友们都莫其名妙地问她是不是走桃花运了,竟然这么激动。

    林茉之笑道:“桃花运倒是没有,不过很快就有了。”

    林茉之回复对方“当然愿意”之后,便按照对方指定的Q,加网名叫字符兄的人为好友。

    字符兄:你好,我是杂志社的编辑。

    大叔控:你好,我叫林茉之。

    字符号:你写的稿子我都有看,现在越写越有起色了。我觉得你十分有潜力,所以才约谈你。对了,你是在A市吗?这样的话你离我们杂志社挺近,明天上午可以直接到三楼编辑部来找我。我想当面和你谈谈。

    林茉之激动发现,她已经被编辑相中了!

    第二天早上,林茉之忙着换衣服,换一件又一件,把宿友问得都不知道该说哪件好看了。

    之后又去做个发型,然后就去三楼编辑部找大叔控。

    林茉之希望可以遇到苏琛,但是从一楼到三楼,她都没有遇到苏琛。

    找到字符兄之后,林茉之进门就看见一位戴着眼镜的三十岁男子,认真地工作着。

    字符兄见林茉之来了,便道:“你先坐。最近我们杂志社要开一个专栏,而你写的东西挺适合的。你愿不愿为这个栏目写稿。”

    林茉之笑道:“当然愿意。”

    字符兄点头道:“不过由于你是新手,所以稿费有些低。”

    林茉之道:“能被编辑看中,我已经很荣幸了。稿费的事情可以慢慢来。”

    字符兄道:“好。那就这么定了。你可以回去了。”

    林茉之犹豫一下,然后问道:”苏琛一般都不在这里吗?”

    字符兄看了他一眼,问道:“你是苏琛的粉丝?”

    林茉之红了一下脸。

    字符兄继续道:“他通常都不在这里,喜欢四处跑。每次的稿子都挺让他的责编着急的。”

    林茉之哦了一声,红着脸低头出了门。

    这时候前面有一个人影,抬头反应过来想要闪开的时候,已经来不及了。

    迎头撞到了那人,那人端着一杯咖啡,被她这么一撞,咖啡洒了一地。

    林茉之抬头一看,脸上浮出大片红酡:“苏琛。”

    苏琛笑了笑,虽然林茉之之前参加过他的签售会,不过苏琛早就把她忘了。

    笑道:“小姑娘不要太着急,慢慢就走好了。”

    林茉之道:“你好,我是过来找编辑的。不小心撞到你,真的很抱歉。听编辑说,你不在这里,怎么?”

    苏琛笑了笑:“我刚回来。哦对了,你是从那个门里出来的?刚才你见的那位编辑叫小恒,人很好。我们也是很好的朋友。”

    林茉之只能点点嗯嗯,不知道该怎么回答,只能不住的道歉,然后羞愧地离开了这里。

    林茉之一口气走出这所大楼,出在大楼之后,她才镇定下来。

    她抬着望着三楼的玻璃,幻想着苏琛会突然出现在玻璃附近,那样她就能远距离观查苏琛,一次看个够,而且不会因为被对方发现而脸红。

    但是苏琛没有出现。

    她失望至极的离开了。

    见了苏琛之后,而且给他留下了那种印象,这几天林茉之真的难以静下心来写稿之。

    软磨硬泡了三天之后,她终于写出了一篇稿子。不过她没有通过邮件发送给字符兄,而是将稿子传到U盘里,带着U盘去了编辑当面交给字符兄。

    她大费周折的原因很简单,就是想见一见苏琛。

    她字符兄约好时间之后,她这回去依旧是精心打扮了一番。

    到了字符兄那里,没有见到苏琛,倒反而被字符兄臭骂了一顿。

    字符兄:“你是怎么写的稿子,根本没有认真写!”

    字符兄叫林茉之现在就改,林茉之只好照作。

    在字符兄的指导下,一个小时过后,林茉之还是没有把稿子改到字符兄满意。

    字符兄有些不奈烦了,见时间到中午了,便道:’你继续在这里改,我去吃午饭。“

    随后便出去了,连门都忘开了。

    门就这样开着,林茉之不停地改啊改,但是她脑子里却空白一片,情不自禁地幻想着苏琛出现在她面前的眼场。

    她惊鸿一瞥,见一个人从门口经过。

    她面色一变,一脸红酡地跑了出去,朝背影喊道:”苏琛你好!“

    那人回过头来,奇怪地问道:”你是?“

    很显示对方又把她给忘了。

    正在失望之际,对方却道:”哦,你应该是那天的那个小姑娘吧?“

    林茉之听到苏琛终于记住她了,激动的眼泪都快流出来了。

    不过仔细想想又有些不对劲,那天碰洒他的咖啡,以那样一种方式让人记住,这有什么好高兴的?

    林茉之突然感到一阵胃痛,捂着肚子皱起了眉头。

    苏琛关切地问道:”胃痛吗?为什么不吃午饭?“

    林茉之尬尴一笑:”没有,就一点点痛。为了改稿子才没来得及。“

    苏琛微笑道:”稿子可以慢慢改,但是午饭还是要吃的。我年轻的时候为了赶稿子,经常不吃饭,这样把胃搞坏了。现在我后悔都来不及了。所以你现在应该立马去吃饭,我以前辈的身份命令你呢!“

    苏琛笑了笑,看着林茉之。

    林茉之得到苏琛的关心,都像得到神的恩赐一样,心花怒放,小鸡啄米似的点头:”立马就去吃。“

    不过林茉之随后又心酸起来,心道:”如果我早生十年,与他是同龄,那样或许我会自做多情地给他做饭,关心他,或许他的胃就不会有事。可惜我缺度了他的少年。“

    一这么想,她就更加心酸了。

    林茉之回去之后,得到苏琛的关心,做梦都会笑出来。或许是因为见到苏琛的原故,她回去只把稿子改了一次,然后再发给字符兄,字符兄就说过来。

    “看来有些人身上就是有一种魔力,不仅会像磁石一样吸引人,而且还能使人灵感涌现。见到他之后,竟然一下就改好了稿子。”林茉之美美地自语着。

    后来林茉之又向字符兄旁敲侧击地询问有关苏琛的事情,并表达自己喜欢苏琛的想法。

    字符兄:……你喜欢苏琛?

    大叔控:当然。

    字符兄:可是年龄相差好多。

    大叔控:年纪不是问题,《这个杀手不太冷》还是大叔少女恋呢!

    字符兄:那是电影,而且是场悲剧!

    大叔控:反正我还会喜欢他。

    字符兄:……

    年末的时候,林茉之放假返家;出版社兴办了一场冷餐会,所有作者编辑都可以出席。

    字符兄问她要不要参加,她问苏琛会不会到,字符兄回答说会,然后她就立马决定要去了。

    参加冷餐会的那一天,她见到苏琛了,但是苏琛却在和其他的女性作者谈笑风声。

    林茉之满心的醋意,她本来也有和那些女性作者一样,只要主动与苏琛搭讪,她也可以加入她们的队伍当中,与苏琛谈笑。

    但是不知怎么,她始终没有主动和苏琛搭讪,只是默默坐在自己的位子上,不停地灌酒。

    结果她喝了许多,醉了。

    接着胃里传来一阵疼痛,她捂着痛子,咬着牙。

    她不想让别人知道自己胃病犯了,这是她自己作的,所以她只想默默承受,不想给任何人添麻烦。

    果然字符兄之类的都没有查察她的状态。字符兄还问她要不要再喝点。

    她笑着摇摇头。

    之后她痛苦地流着眼泪,直到一只温手肩在她的肩膀上:“胃又痛了?酒喝太多也是伤胃的。”

    泪眼模糊的她看不到对方是谁,她只感觉到对方把自己抱起。

    “你家在什么地方?我送你回去?”

    林茉之只是醉语着。

    对方摇摇头:“真是的,这只时候也只有我这个前辈才会尽心照顾你吧。好了,先到我家去吧。”

    对方把林茉之抱到车里,然后驱车停在一间别墅前。

    对方抱起林茉之,林茉之虽然看不清对方的脸,但是她却很清楚,通过声音,她早就知道对方是苏琛了。

    苏琛抱着林茉之,林茉之顺势搂住他的脖子,把头埋到他的怀里,贪焚地嗅着只有这么近距离接触才可以闻到了每一寸的味道。

    对方因为林茉之的行为愣了一下,身子立马僵住了。

    这时林茉之假装睡觉,发出酣睡般的喃呢。

    苏琛随后自然起来,无奈地笑道:“真是的,像孩子似的,睡觉也不安稳。”

    之后苏琛把林茉之抱在一张床上,然后出去了。

    林茉之听到咔的关门声,立马弹开眼睛,环顾这间房子。

    房子里很简单,除了书便是一张书桌,和书桌上的趣÷阁记本电脑,还有旁边放着的一些手稿。

    林茉之立马意识到,这是苏琛的房间。

    桌上的趣÷阁记本电脑没有合上,处于锁定状态,而且没有设密码,发着光亮。

    林茉之所好奇点开苏琛的电脑之后,苏琛的电脑里究竟有什么。

    点开之后,林茉之发现电脑桌面上基乎什么也没有,除了存放苏琛稿子的文件夹。

    林茉之忍不住点开,竟然吃惊地发现有一篇稿子的名字竟然如此熟悉。

    因为那篇稿子就是自己写好之后投给字符兄的啊!而且并没有再发给任何人!

    苏琛怎么会有自己的稿子?

    难道字符兄就是苏琛?

    林茉之的脑子里塞满了疑问,直到听到脚步声,她才放开电脑,继续回到床上假装睡觉。

    苏琛端着一碗醒酒汤进来,林茉之眯缝着眼,可以看到。忍不住暗笑道:“原来他刚才出去就为了做这个啊。果然是上得厨房下得厅堂啊。”

    苏琛叫了她几声,她故意没回答,心想:“接下来会不会出现电视里的那种情况,男主为了使女主醒来,直接嘴对嘴给她灌汤?”

    林茉之想到这里,心脏通通直跳,但是后来她知道是自己想多了,苏琛喊几声见林茉之没有回答,便将醒酒汤放在床头柜上,然后关了灯,咔一声关了。

    苏琛出去之后,林茉之又弹开了眼睛:“难道他是字符兄?如果他是字符兄,那现在的编辑就不是字符兄?”

    林茉之所想直接苏琛,但是她知道这样问是问不到任何答案的。

    第二天早上苏琛开车送林茉之回家。

    到家之后林茉之试途验证自己的想法:“如果字符兄真是苏琛,那么字符兄的头像接下来就不亮。”

    林茉之操作着电脑,盯着QQ界面的好友“字符兄”。现在他的头像是黑的。

    林茉之打电脑给编辑:“你上下Q。”

    对方回答说很忙,然后直接挂断了电话。

    晚上的时候林茉之意外发现那个黑色的头像亮了,然后就发去消息:中午打电话给你,你为什么不接?

    字符兄:我忙。

    林茉之发一条:那刚才给你打电话你为什么不接?

    字符兄:我忙。

    林茉之回复:刚才我根本没有打给你!

    林茉之追问:你究竟是谁!

    对方没有回复,直接黑了头像。

    虽然对方没有回复林茉之的问题,但是林茉之已经知道了一切。

    林茉之所下了Q,然后直奔苏琛的家。

    屋外飘着雪,沾染在她的红色呢外套上。

    风吹着,凌乱了雪,也凌乱了她的心绪。

    到了苏琛家,她按了许多遍门铃,对方才打开门。

    林茉之问道:“为什么不敢见我?”

    “你就是字符兄,为什么要骗我。”

    苏琛笑了笑:”外面冷,你先进来。“

    林茉之进去之后,坐在沙发上:”不要转移话题,为什么要骗我?”

    苏琛笑了笑:“其实不想骗你的。现在实话告诉你吧。小恒是我的好友,这你是知道的。他有时候忙不过来,会让我帮他看稿子。当时我正好看到你发来的稿子,所以接下来的字符兄都是我。”

    “但是你为什么直接告诉我你就是字符兄?”

    苏琛笑了笑:“如果告诉你我是字符兄,若是让你来找我的话……”

    他没有继续说下去,最后笑道:“这样不妥。”

    林茉之管不了许多:“这有什么不好。我认为很好。我喜欢你!”林茉之发自肺腑地说道。

    苏琛笑了笑:“通过与你QQ聊天时,我知道这个。可是正因为我知道这一点,所以我才没有把这件事戳破。与你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

    林茉之咬着唇,忍住哭:“既然知道我喜欢你,你为什么还要骗我。难道我很不讨你的喜欢吗?”

    苏琛笑了笑:“这不是喜欢与不喜欢的问题,我认为你是很好的女孩子,将来可以找到比我更出色的。”

    林茉之趁机道:“我好你为什么不喜欢我。”

    苏琛沉默许久:“因为我们的年龄。”他很认真地说出这句话。

    林茉之反驳道:“孙中山与宋庆龄也相差好多,他们过得不是很好?”

    苏琛道:“年纪相差很多,如果一方先走了,另一方岂不是要孤独终老?你应该找一个年纪相仿的,到老了有个伴。”

    接着对方一语结束了这场谈话:“而且在Q上我也提到,我有喜欢的前女友。虽然她已经结婚了,但是我依旧非常爱她。所以,你应该明白……”

    林茉之手足无措,只是笑道:“哦……是吗……“

    陷入深深的绝望,面对谈放就此而收场,她突然笑着笑着就哭了。

    自己苟方残喘的坐在沙发上,她不想让苏琛见到如此狼狈的自己。她想表现得坚强一点,但是她还是没骨气的哭了。

    苏琛请她出去的时候,她几乎是被苏琛推出去的,因为她哭得已经无力站起。

    苏琛站在门内,没有见她,只是看着外面的飘雪:‘你走吧。”

    林茉之想在走之后摸摸他的脸,但是不敢,只好狠下心咬着牙痛哭着跑回了家。

    后来字符兄的头像使终是黑的,再后来字符兄封趣÷阁离开了杂志社,再也没有回来。

    ……

    林茉之现在在杂志社工作,坐着窗边翻看苏琛的最后一书本,确切的来说,这不是书,而是苏琛的散文手稿。他走后手稿一直搁在杂志社。

    编辑小恒再三斟酌之后,才决定把这些东西拿给林茉之看。

    当看到一篇散文时,林茉之会心一笑:‘原来他第一次见面时就记住我了,之前都是装的。他很有演员潜力呢!”

    林茉之现在最大的心病就是苏琛对自己毫无感觉,甚至连见几次面都不记得她,看到这篇文章,她顿然释然了一切。

    文中写到:

    我四十岁那年,认识一个女生。

    武汉的天气十分炎热,我和签售会的工作人员因为某些原因提前赶到会场,当场我发现一位女生正蹲在会场的门口。我对此印象深刻。签售的时候,她排在第一位,当她将书递过来时,她的手再哆嗦。多么值得呵护的女生啊。

    但是读到这里林茉之的心里却一片寂然:“他第一次见面就喜欢上了我,而我们的爱情被年纪的差距撕裂了。”

    林茉之越想越伤心,忍住眼泪,旁边的阿恒安慰她说:“他这么做也是为你好,毕竟你太年轻。她想让你到老有个伴,这是他对你最大的牵持。”

    林茉之闭上眼睛,想起第一次见到苏琛的场景。

    一位小女生坐在电视前,观看苏琛年轻时在日本一座大桥上接受场访的现场报到。桥上落满了樱花,一些樱花调皮地落在他的发间。

    那时他那么年轻,而那时她却这么小。

    那时的她已经默默下定决心,单纯地想着她要快点长大,那样就能和喜欢的人在一起了。

    回忆到这里,林茉之再也忍不住泪水:“苏琛……或许你是对的……希望你现在过得比我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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