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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黄昏的晚霞洒遍江州乡土,透出一股迷离的烟水气。

    方家庄,吃过晚饭的村民们,开始上街巡逻。

    这是方财主要求的,要是有人发现了红巾军的踪迹,提前报告,可以得一斗大米的赏赐。

    “狗子,你快点呀!”

    小名二牛的少年,蹲在墙头,催促好友。

    “急什么?”

    唤作狗子的少年,咬着一根稻草,提着一个鱼篓,准备去摸鱼。

    “当然急了,要是能第一个发现红巾军,能得一斗米呢,我妹妹也能吃上几顿饱饭了。”

    二牛舔了舔嘴巴。

    “你还不如去捕鱼!”

    狗子鄙视。

    “我抓三个月的鱼,也换不来一斗米呀!”

    二牛看到小伙伴没巡逻的兴趣,顿时失落了起来,因为是好友,所以他愿意分给狗子一半的米。

    两个人沿着田埂,默默地走着。

    “你是不是有心事?”

    二牛突然开口,平日里,狗子话很多,还尽打听自己妹妹的事情。

    “我……”

    狗子犹豫再三,还是说了出来:“我准备上昭山,去投红巾军了!”

    “什么?”

    二牛吓了一跳:“你不要命了?那些人是贼寇,被官府抓住了,要在菜市口砍头的。”

    “可他们是义军,专门干替天行道的事情!”

    狗子望向了远方:“你知道吗?自从这一个月多来,红巾军打出名声,我家的日子好过了很多。”

    狗子的父亲,为了给他的娘看病,借了地主家不少钱,本来被逼的没办法了,准备把狗子卖给县城的李铁匠当学徒,可谁知道因为红巾军的出现,地主家居然不再催债了。

    “要是没有红巾军,我这辈子,会累死在铁匠铺中。”

    狗子知道,说好听是当学徒,其实就是个李铁匠家签了卖身契的奴仆,除了打铁,还要侍候人家起居。

    至于工资,是没有的,一日三餐能吃饱就不错了。

    很多过不下去的人家,都会选择这条路,把孩子送出去。

    二牛沉默。

    他家现在是方地主家的佃农,听爹说,以前家里有六亩水田,结果就因为借了地主家一次钱救急,就变成这样了。

    高利贷真心还不起。

    “呸,就算看到了红巾军,我也不会给方家报信的。”

    狗子吐了一口口水。

    两个人准备抄近路,于是进了一片竹林,可是很快,身体就僵住了,因为竹林中,有一百多条大汉,正在休息。

    他们穿着红色的衣服,头上戴着红巾,在夕阳上,像火焰一样。

    “红……红巾军?”

    二牛吓的腿都在抖了。

    “快跑!”

    狗子低吼一声,推了二牛一把,而本人,则是留了下来,同时握紧了挂在腰间的柴刀。

    这纯粹是本能的反应。

    虽然红巾军号称替天行道,不伤害老百姓,可好多人终究没亲眼见过,万一是假的呢?

    “嚯,这小子年纪轻轻,便如此讲义气,将来必定是一条好汉!”

    猪肉贵的嗓子很大,看着狗子,很是欣赏:“少年,你要不要来昭山落草?”

    “你就是燕子李三?”

    狗子大着胆子询问。

    “你觉得他这么胖,配当燕子吗?”

    有人调侃,惹得一大片笑声。

    “俺叫猪肉贵!”

    猪肉贵打量着狗子:“走,我带你去见头领!”

    狗子鬼使神差的跟了上去,他以为那位红巾军老大,会是膀大腰圆,面脸横肉之辈,可是没想到,却是一个英俊潇洒的青年。

    他坐在一块大青石上,拿着一本书卷,聚精会神的阅读着,夕阳的光芒,落在他刀削斧刻的脸上,更是透出了一股子儒雅的气息。

    这竟然是一个强盗头子?

    狗子傻眼,他家没钱,去不了私塾,但是他去偷听过,那位私塾先生的气质,让他惊为天人,可是和这位青年一比,简直不堪一提。

    很快,狗子看到,那个青年开始训斥那个猪肉贵。

    说什么劝人落草为寇是害人,像他这般少年,应该去读书,去学做人的道理,去学一技之长,即便不能报效国家,也最起码让家人衣食无忧。

    不知道为何,听着这些话,狗子的心,被触动了。

    “回家去吧,晚上别乱跑!”

    孙默朝着少年笑了笑,掏出一锭银子,抛向了他:“送你了,少年人,一定要读书,如果没进学,就去私塾,如果进了学,那就用这些钱,去江州城看一看,开阔一下眼界!”

    狗子一脸懵逼。

    别说自己,就是父亲,从小到大,都没摸过碎银,现在这一锭银子,至少五十两吧?

    能把我卖十次了!

    “大郎,时间差不多了。”

    孙二娘来请。

    “嗯,通知下去,准备出发!”

    孙默合上了书,从少年身边走过时,犹豫了一下,把书递给他:“这是一本《史记》,闲来无事,可以看看,毕竟读史使人明智!”

    噗通!

    狗子跪了下来,使劲磕了三个头。

    “大头领,我愿意落草,跟着你干!”

    狗子说完,却发现,那个笑容温煦,像极了春日阳光的青年,脸色沉了下来。

    “少年人该目标远大,追求封侯拜相,当什么贼寇?”

    孙默拒绝。

    孙二娘看到这一幕,美眸中,异彩涟涟,满是尊敬。

    别的头领,巴不得养一些少年死士,天天劝人落草,可是孙默,却是为他们着想。

    难怪他会自称名师孙默红巾军呢。

    方地主很怕死,这段时间,家丁护院足足多了一倍,而且为了让他们卖命,薪水都翻了一倍。

    只可惜,孙默的红巾军,也早就进化了,现在距离他们第一次出征,已经过了三个月,历经劫掠二十多场,说一声经过了血与火的淬炼,毫不为过。

    熟练的夜袭,按部就班的小队进攻,当红巾军趁着夜色杀入地主家后,战斗基本上就结束了。

    家丁们要钱,但更要命,在看到这些身穿红衣的贼寇,果然如传闻的那样,悍不畏死,刀法精湛后,他们的士气迅速的崩溃了。

    当然也有不怕死的家丁刀客,可是在孙默带着精锐,猛攻一轮后,也就溃散了。

    “要是有火药就好了!”

    孙默看着几个倒在血泊中的红巾军,很是郁闷,他知道火药的配比,但是材料不好搞。

    现在,孙默的队伍很庞大,足以搬空整个粮库,但是他还是按照惯例,留下了三分之一,分给村民。

    村民们都蒙着面,喜滋滋的搬着粮食,最后又一把火烧了地主家。

    天明的时候,村里有不少青年和少年,或是在父母允许后,或是私自跑路,反正足足几十号人,去追孙默的红巾军。

    贼寇们也早已习惯了这种事情,不用孙默安排,直接带着他们运粮。

    ……

    “四当家回山了。”

    当船队出现在山寨附近的水面上时,就有贼寇喊了起来,然后一群一群的认出来,迎接他们。

    “又是满载而归呀!”

    “我也想跟着四当家吃香的喝辣的!”

    “也不知道红巾军还让不让加入了?”

    贼寇们看着船上搬下来的货物,眼热的要死。

    大当家站在山坡上,看着弟兄们陪着笑脸欢迎孙默,脸色越发的阴沉。

    关于孙默是不是四当家的事情,自己还没做决定,但是贼寇们都开始这么叫了,这意味着孙默的声望正在超过自己。

    最麻烦的是,他每一次回来,都会带一批新人。

    这些新人,只认红巾军,不认他这个大当家。

    “再这么下去,我这山寨,就要被鹊巢鸠占了。”

    大当家的不想坐以待毙,必须想个办法,压制孙默了,让他知道,谁才是老大。

    “孙兄,一起喝两杯?”

    三当家来了,请孙默喝酒。

    酒桌上,三当家苦劝。

    “我听到一些消息,你闹得太过火了,江州巡抚决定派兵剿灭红巾军!”

    孙默撇了撇嘴巴,不置可否。

    “孙默,收手吧!”

    三当家叹气:“大景国虽然昏君当道,佞臣横行,但是依我看,这国祚至少还有五十年才会衰败,咱们安安稳稳的混日子不好吗?”

    “你读书为了什么?”

    孙默反问。

    “自然是为了牧守一方,养黎民万千!”

    三当家虽然是个秀才,可也是有大志向的。

    “我读书,是为天地立心,为生民立命,为往圣继绝学,为万世开太平,哪怕是做了贼寇,我依然不改初心!”

    孙默喝了一杯酒,掷地有声。

    三当家彻底愣住了,这四句话,宛若一道惊雷,劈在他的天灵盖上,让他震撼的无法言语。

    “既然昏君无德,那换一个明君不就好了?”

    孙默轻笑。

    蹭!

    三当家吓的站了起来,这种话可是大不敬,要被诛九族的。

    “都做贼寇了,反正是死,害怕什么?”

    孙默耸了耸肩膀。

    “等等,换一个?你是想……”

    三当家猜到了一个可能性。

    “打出红巾军的名气,然后逼迫朝廷招安,到时候,咱们这支兵马,可以扶持一位明君登基!”

    孙默是骗三当家的。

    “虽然很难,但不是没有操作的机会。”

    三当家没心思喝酒了,皱着眉头琢磨,他这辈子,都渴望洗白,进入朝堂,做官对他来说,有着巨大的吸引力。

    “巡抚要杀我?”

    孙默笑了:“这八百里水泊中,藏着多少贼寇?有几支甚至为祸百年,你说我帮他剿灭了他们,会如何?”

    三当家眼睛一亮,这可是大功绩。

    “还有,我这支能打的红巾军,最后听命于巡抚,你觉得他又会如何?当然,巡抚不要咱们,咱们换一个投靠要的便是了,我就不信这朝廷,铁板一块!”

    孙默早想好了发展路线。

    “我听说齐王殿下,少聪慧,多有急智,仁德无双,咱们不如……”

    三当家激动了,不过想到剿灭那些水匪的难度,又是一阵气馁。

    “放心,我来办,不过这一次,要官府配合,你是不是该托人,走动一下了?”

    孙默放低了声音,和三当家描述自己的计划。

    第二日,孙默在三当家的支持下,成为了昭山四当家,他坐上第四把交椅的第一时间,便提议,向八百里水泊的所有贼酋们,发邀请函,请他们半个月后,来昭山共商大事。

    这一下,八百里水泊,风起云涌。

    ……

    徐宏是一个老贼寇了,所属的势力叫做过山龙,名气很吓人,但其实只有五百来人。

    “老大,这次不会是鸿门宴吧?”

    一个小弟担心。

    “你蠢呀,红巾军虽然名气很大,但是想吃下这么多势力,还是很难的。”

    徐宏骂了一句:“还有这种话,别乱说。”

    渔船驶近了码头,徐宏看到,木头搭建的码头上,站着身着红巾的贼寇,他们一个个挺胸昂头,精气十足。

    “尼玛,这比禁军看着还要精锐呀?”

    徐宏有些害怕了。

    他踏上了码头,看到了几个熟人,都是其他势力的几把手,反正那几个大山寨的寨主,都没来。

    “诸位,请!”

    孙二娘负责接待,安排众人食宿。

    当晚,徐宏一行,就吃上了香糯的粳米,还有大块的猪肉。

    “老大,我看过了,那些老弱,也是吃的这些!”

    一个小弟悄声嘀咕。

    一般来说,山寨中,都是外出劫掠时,才会吃这么好,平时都是省吃俭用,老弱病残就更别说了,因为没有生产力,吃的更差。

    “看来红巾军最近发了不少财!”

    徐宏羡慕:“算了,不管那个孙天王想干什么了,先吃饱再说,就算死,也做个饱死鬼。”

    徐宏吃完,又去添饭,然后不舍的走开了。

    因为这个帮忙的厨娘,好漂亮。

    “啧,这么漂亮的女人,居然干这种粗活,放在我的山寨,绝对是寨主夫人!”

    徐宏一边吃饭,一边想着如何搭讪,可是一个壮汉捷足先登了。

    他喝了酒,一边说着荤话,一边还想动手动脚,那个小娘子没办法,只能不停地后退。

    “岂有此理!”

    徐宏很想英雄救美,可是这个壮汉,他认识,叫张奎,是昭山贼寇中,除了吕二当家外,最能打的凶人。

    他惹不起。

    “你这鸟人在干什么?”

    一声暴喝,响彻在徐宏耳边,然后他就看到一个大碗飞了过来,要不是张奎躲得快,就被砸个满脸开花了。

    跟着,有一个猛男冲了过来。

    “猪肉贵,你是不是觉得上次被我打的还不够惨?”

    张奎冷哼。

    “嫂嫂,你没事吧?”

    猪肉贵没搭理张奎,而是先问梅娘是否安好。

    “我没事!”

    梅娘不想给孙默惹麻烦。

    “欺负我孙大哥的娘子,就是欺负孙大哥,我老猪这条命不要,也要让你付出代价!”

    猪肉贵暴怒。

    “怎么?咱们兄弟多年,你为了一个女人,就要和我反目?”

    张奎呵斥。

    徐宏明白了,这个女人是孙默的妻子,而张奎,应该是得了某位当家的吩咐,故意给孙默添堵,扫他面子的。

    这下有好戏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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